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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2005

 
 


有关检讨投资者赔偿基金的谘询总结

 
  证监会今天发表《有关检讨投资者赔偿基金的水平及经费丶自1998年以来发生的经纪违责事件及投资者赔偿安排运作情况的谘询文件》的谘询总结。

该谘询文件是於2004年12月22日发表的。除其他事项外,该谘询文件建议引进一项徵费自动触发机制,订明当投资者赔偿基金(赔偿基金)的资产净值超逾14亿元时,便会暂停现行的投资者赔偿徵费,而当其跌至10亿元以下时,便会恢复徵费。该谘询文件亦建议维持现时每名投资者15万元的赔偿上限。

谘询期已於2005年2月4日结束。本会共收到12份意见书,当中大部分回应者均支持各项建议。谘询总结撮述该等意见并载列证监会的回应。

证监会正与政府合作进行法例修订,以便落实该等建议。

证监会办事处备有谘询总结文件可供索取。此外,该文件亦载於证监会网站http://www.sfc.hk,以供浏览。

(此最新消息节录自证监会网站「演讲辞及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