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隐政策声明

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 (本公司) 承诺致力遵守《个人资料 (私稳) 条例》的规定,充分符合有关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公认标准。本公司将竭力履行这项承诺,确保本公司职员遵守最严格的保安及保密标准。

2.  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

(a)  向本公司提出申索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会在与申索有关的用途 (例如可能需要向与申索有关的人士 / 公司披露资料) 、为了履行本公司的职能或法例容许或有所规定的情况下,加以使用、披露或转移。如果申索人所提供的资料不正确或不齐全,有关申索的处理可能会受到影响。申索人如欲将身分保密或不欲将个人资料用于与申索有关的用途,必须以书面形式致函下述地址通知本公司。然而,本公司或会因此未能有效地对投诉作出调查。

(b)  本公司会将你就查询、意见或建议所提供的资料,用于回覆或处理你的查询、意见或建议。除非法例容许或有所规定,否则有关个人资料不会未经你的同意而用作其他用途、予以披露或转移。

3.  保留资料

(a)  本公司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个人资料不会保留超过为达致使用或拟使用有关资料的目的 (或任何直接相关目的) 所需的时间,惟法例容许或有所规定者除外。

(b)  向本公司提出申索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将按照本公司妥善履行职能的需要,保留一段适当的时间。

(c)  就查询、意见或建议提供的个人资料,将于任何跟进行动结束之日或已达致收集该资料的目的起计第90天删除。

4.  保护个人资料

本公司采取适当步骤保护本公司持有的个人资料,以免该等资料有所遗失、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查阅、使用、修改或披露。

5.  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

如欲查阅及/或改正本公司持有关于你的个人资料,可致函香港鰂鱼涌华兰路18号港岛东中心54楼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提出有关要求。请注意,所有查阅资料的要求均应以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指明的表格提出,有关表格可透过以下连结取得:"查阅资料要求表格"。本公司会按照《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处理有关查阅及/或更正资料的要求。

本公司并没有提供网上设施让你删除或更正本公司持有的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