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初必须呈交违责中介人向你提供或发出有关投资及帐户状况的文件副本,以确立所提出的申索。这可以包括(但不局限於)以下文件:
1. 帐户协议书
2. 帐户月结单
3. 成交单据
4. 付款证明,例如是付款收据或银行帐户月结单
5. 存入证券收据
6. 不被兑现支票
7. 香港身份证或护照,或者商业登记证
8. 互联互通证券交易协议
你提供的证据越多,处理申索也越容易。如果你无法提供所需的文件,或者如果需要你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我们将会与你联络,要求解释有关事项或提交进一步资料。
因此我们提醒你,应该日常妥善保存以上文件,以备一旦中介人违责而需要提出赔偿申索时,可以提供足够证据予我们处理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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