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我是否可以提出申索?

2.   我甚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申索?

3.   我需要递交甚么文件?

4.   我可以在哪里索取申索表格?

5.   我可以在哪里递交申索表格?

6.   申索是否有时间限制?

7.   申索是否需要费用?

8.   申索评核需时多久及何时可获支付赔偿?

9.   我如何得知申索赔偿的结果?

10. 我是否可以提出上诉?

11. 我数年前蒙受的损失可以如何处理?




答案

1. 我是否可以提出申索?

投资者赔偿基金(「赔偿基金」)的成立目的是一旦持牌中介人或认可财务机构因为违责事项而导致任何国籍的投资者蒙受金钱损失,而这些违责事项是涉及香港交易所买卖的产品的话,我们会从赔偿基金中支付予投资者获准申索的赔偿。在2020年1月1日或之後发生的违责事件,赔偿基金亦涵盖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营办的证券市场交易及容许透过互联互通安排下的北向通传递买卖指示的证券损失。

赔偿基金旨在为散户投资者提供某程度的保障。如果你是违责中介人的客户(即你在违责中介人持有一个或多个证券或期货帐户),便符合资格就中介人的违责导致你的帐户损失而提出赔偿申索。不过,以下的投资者则不得向赔偿基提出申索:

  • 持牌法团;
  • 认可财务机构;
  • 认可交易所、认可控制人或认可结算所;
  • 获认可的自动化交易服务提供者;
  • 获授权的保险人;
  • 获认可集体投资计划的经理人或营办人;
  • 违责中介人法团的相联者,而该相联者是法团;
  • 违责中介人法团中违反信托、亏空、欺诈或犯有不当行为的雇员;
  • 特区政府或海外政府;
  • 上述人、计划或安排的受托人或保管人
  • 2. 我甚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申索?

    如果你因为中介人的违责事项而导致你的投资蒙受金钱损失,你都可以向我们提出申索。

    违责的定义在《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申索)规则》内界定。违责中介人,它的雇员或它的相联者破产、清盘、或无偿债能力,或违反信托、亏空、欺诈或犯有不当行为。

    违责的中介人必须是:

  • 就证券交易或期货合约交易获发牌或者获注册的中介人,或
  • 就证券保证金融资(俗称「仔展」)获发牌的中介人,或
  • 提供仔展的认可财务机构。
  • 简单说,所有可以提供证券或期货合约买卖的持牌证券行或者银行,都是在赔偿基金的涵盖下。

    违责中介人可以是机构或者个人,例如是证券经纪。

    3. 我需要递交甚么文件?

    你最初必须呈交违责中介人向你提供或发出有关投资及帐户状况的文件副本,以确立所提出的申索。这可以包括(但不局限於)以下文件:

    1. 帐户协议书
    2. 帐户月结单
    3. 成交单据
    4. 付款证明,例如是付款收据或银行帐户月结单
    5. 存入证券收据
    6. 不被兑现支票
    7. 香港身份证或护照,或者商业登记证
    8. 互联互通证券交易协议

    你提供的证据越多,处理申索也越容易。如果你无法提供所需的文件,或者如果需要你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我们将会与你联络,要求解释有关事项或提交进一步资料。

    因此我们提醒你,应该日常妥善保存以上文件,以备一旦中介人违责而需要提出赔偿申索时,可以提供足够证据予我们处理申索。

    4. 我可以在哪里索取申索表格?

    你必须使用指明表格。申索表格填写表格样本有关规则可以从我们的网站下载,或者可以向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办事处或证监会办事处索取申索表格,或者刊登在本地报章有关违责的邀请申索通知上指明的地点索取。

    5. 我可以在哪里递交申索表格?

    你必须填妥和签署表格,并附上该表格指明的文件,递交到申索表格上指明的证监会办公室或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办公室,或者刊登在本地报章有关违责的邀请申索通知上指明的地点。

    我们是不会接受口述或网上递交申索表格。

    6. 申索是否有时间限制?

    当有需要时,我们会在最少一份英文报章及中文报章刊登有关该宗违责事件的邀请申索通知,邀请有关人士提出申索。你必须在邀请申索通知规定的期间内,通常是三个月,向我们提出申索。

    如果没有刊登邀请申索通知,你必须在首度察觉该违责事项之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索。 我们有权不接受在规定限期届满之后提出的申索。

    7. 申索是否需要费用?

    我们不会向针对投资者赔偿基金提出的赔偿申索徵收任何费用。

    8. 申索评核需时多久及何时可获支付赔偿?

    我们会尽快处理所接获的赔偿申索。然而,有关的裁定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於违责事项的复杂程度、所涉及的调查及法律程序。倘若申索人未能提供全部支持文件,亦可以产生延迟情况。我们在作出裁定后,将会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获得赔偿的申索人支付赔偿款项。

    9. 我如何得知申索赔偿的结果?

    在我们作出有关申索应该获得赔偿、不应获得赔偿或只应获得部分赔偿的裁定后,尽快向你发出裁定通知书,通知你索偿的结果。裁决通知书在正常的情况下,会邮寄至你在申索表格内所填报的地址。倘若赔偿申索被全数否决或被裁定只可获得得部分赔偿,我们将会给予你合理的陈词机会。不获赔偿或只获部分赔偿的理由,亦会在裁定通知书内陈述。

    如果你已提交的资料其后如有任何变更,例如更改地址、联络电话号码、或修改索偿金额等,请紧记尽快以书面形式,并且列明申索编号,通知我们。

    10. 我是否可以提出上诉?

    如果你不满意裁定的结果,可以再次向本公司递交申索。你可以以书面或亲自到临解释及递交任何进一步的证据。如果经本公司再次审核并修改你的赔偿金额而你仍然不满意的话,你可以在更新裁定通知书送达后的二十一天之内向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

    11. 我数年前蒙受的损失可以如何处理?

    投资者赔偿基金只涵盖《证券及期货条例》生效日期及之后,即2003年4月1日或之后所发生的违责事项。

    所有在2003年4月1日之前发生与违责事项有关的赔偿申索,视属个别情况而定,已经交由联合交易所或期货交易所处理,并受到已废除的《证券条例》第X部或已废除的《商品交易条例》第VIII部之中分别有关联合交易所赔偿基金或商品交易所赔偿基金的条文所规管。

    你亦可以联络香港交易所作详细查询,电话是25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