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初必須呈交違責中介人向你提供或發出有關投資及帳戶狀況的文件副本,以確立所提出的申索。這可以包括(但不局限於)以下文件:
1. 帳戶協議書
2. 帳戶月結單
3. 成交單據
4. 付款證明,例如是付款收據或銀行帳戶月結單
5. 存入證券收據
6. 不被兌現支票
7. 香港身份證或護照,或者商業登記證
8. 互聯互通證券交易協議
你提供的證據越多,處理申索也越容易。如果你無法提供所需的文件,或者如果需要你提供進一步的資料,我們將會與你聯絡,要求解釋有關事項或提交進一步資料。
因此我們提醒你,應該日常妥善保存以上文件,以備一旦中介人違責而需要提出賠償申索時,可以提供足夠證據予我們處理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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