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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01-2015
邀請有關人士就佳堅證券有限公司提出申索的公告
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投資者賠償公司)現邀請相信本身可能已因佳堅證券有限公司(佳堅)違責而蒙受損失的佳堅合資格客戶提交申請要求投資者賠償基金作出賠償。
上述客戶可以郵遞方式或親臨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二號長江中心三十五樓向證監會提交申索。有關申索必須採用指明的表格呈交,並必須在2015年4月20日或之前送達證監會。申索表可從投資者賠償公司的網站(http://www.hkicc.org.hk)下載,或在位於上址的證監會辦事處索取。
申索表格必須妥為填寫及簽署,並連同表格上指明的文件一併呈交。在2015年4月20日之後提交的申索可能不予接納。
投資者賠償公司將於收到申索表格後七天內以郵遞方式向申索人發送申索表格認收書。申索人如在七天內仍未收到申索表格認收書,應儘快向投資者賠償公司跟進查詢。
已向投資者賠償公司提交賠償申索的申索人無須再次呈交申索,但如未能收到投資者賠償公司所發的申索表格認收書,便應與投資者賠償公司作出跟進。
關於投資者賠償基金的其他資料可於投資者賠償公司的網站取覽。